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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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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公示

根据《绥阳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在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面试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绥阳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另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集合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8:00。

(二)体检集合地点:绥阳县公安局。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事宜

(一)体检费用:300元/人,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并在体检当日集合时统一缴纳。

(二)持证要求: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由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已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体检当日集合报到后,考生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随身物品交引导员,由引导员进行统一保管。在宣布考生体检序号后至体检结束期间,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过程中,由本组引导员陪同,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体检,不得插队、不得与无关人员接触、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离开体检区域、不得与考生互相打听体检结果。需要上厕所的,报告引导员后,由引导员统一带领前往。在体检未结束之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本组引导员及体检队伍,否则所产生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体检过程中,考生只能报自己的组别和序号,不能将姓名告知给医务人员,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六)按照招聘公告中体检相关规定,若有疑问,考生须当场向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七)考生体检结束后,到引导员处领取自己的私人物品方可离开体检现场,一旦离开,不得再返回体检区域。

(八)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关注“绥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相关公示或通知,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未阅读公示、通知或联系不上考生导致未能参加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体检须知

为了保证此次招聘体检工作有效进行,保障体检质量,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三天要少吃油腻或者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包括啤酒)和吃动物内脏、血液、海鲜等食物。不要服用对肝脏和肾脏有损害的药物。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不要做剧烈运动,注意个人卫生,以免血液、尿液标本的污染。

3.体检时尽量不要佩戴金银首饰,以免造成贵重物品损坏、丢失(如有遗失,体检单位概不负责);女性考生不宜穿连衣裙或紧身衣裤,以免带来不便。

4.已经怀孕的女性禁止进行X线检查。

5.请考生体检前一天晚上21点以后不再进食,体检当天早上起床后不要进食、饮水;采血和腹部彩超均需空腹进行。

6.如有特殊情况者请及时告知,防止意外发生。

咨询电话:0851-2791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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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公示表.pdf

 

            绥阳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务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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